發稿時間:2016/04/12 12:33
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2日電)環保署今天表示,近期將預告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,預計暑假就可以公告上路,包含KTV、電影院等都在列管的範圍之內,如果業者違規可處最高新台幣25萬元罰鍰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副處長謝炳輝說,預計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高達550所,包含電影院、KTV、商場的餐飲區、百貨公司和量販店等,都在範圍之內。謝炳輝表示,列管的標準和第一批一樣,二氧化碳8個小時不得超過1000ppm、甲醛每小時不得超過0.08ppm、PM10部分則是24小時濃度不得超過每立方公尺75微克等。謝炳輝指出,業者或場所如果違反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」,會先要求限期改善,否則可依情節重大處新台幣5萬到25萬元罰鍰。謝炳輝說,第一批有19家場所違規,大部分為圖書館或商場的二氧化碳、甲醛或細菌值超標。謝炳輝表示,預計相關辦法在近期就會預告,並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,今年暑假就可以公告上路。1050412